五、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密封);
(3)各种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的电子板于复试前四天发至yzb@ms.giec.ac.cn;
(6)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7)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我所将结合具体科研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七、录取
我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研究助理薪金
非定向生在学期间按照广州能源所规定享受研究助理津贴。
十一、就业派遣
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5%,单位有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登陆我所网站或与我所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5.为及时让考生在第一时间获取招生信息,我们将通过网页、邮件和电话与考生进行及时沟通、传递信息(公布工作程序、接收免试生名额、考试成绩、复试线、录取名单等)。请考生务必经常浏览广州能源所网页(招生进度)并保持电话畅通。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以免延误你的考研信息。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中科院广州能源所 单位代码:8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张韵
邮政编码:510640 E-mail: yzb@ms.giec.ac.cn
电 话:020-87057626 传 真:020-87057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