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制
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培养年限为2-3年。其中,数学与统计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法医学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年,临床医学各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5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09年,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硕士生折合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70%。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生活费。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对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设置研究生助理岗位。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每月5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全校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加半岗资助比例为90%。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三种。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四、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仅限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研究方向统一为“01临床医学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复试时加试诊断学。非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生不能报考。
报考非“01临床医学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的考生,录取类型为科学学位。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复试。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还必须持有其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五、关于报考的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yz.chsi.cn(教育网)或
yz.chsi.com.cn(公网),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本说明填写。
2、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号为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业名称前打“★”号为自设专业。
3、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如填写不准确,则由我校指定。四个考试单元的统考科目代码如下:
101-政治理论(含法律硕士),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199-MBA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含法律硕士),202-俄语(含法律硕士),203-日语(含法律硕士),299-MBA联考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08-护理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4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