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学校名称: 河北大学
单位代码: 10075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邮政编码: 071002
联 系 人: 徐亚清 刘冲
招生说明: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唯一一所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1921年建校至今已有87年的历史。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底蕴深厚,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7个(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硕士授权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5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包括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和计算机三个领域。
一、河北大学欢迎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其中,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9年3月底前或6月底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08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9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工商管理硕士(MBA)报考条件: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均可参加工商管理全国联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