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主要审查考生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硕士生的录取类别只分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定向培养硕士生两类。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
2、我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培养硕士生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85%的非定向硕士生均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评定,每位非定向硕士生获得的奖助学金等级和额度由各院系所根据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综合确定。一般而言,一等奖助学金的额度将达到14000元/年,即免除当年学费8000元/年外,还可获得6000元/年的生活费。各院系所还可以视经费筹措情况调高此额度。
定向培养硕士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不享受“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三年共计2.4万元。
3、培养机制改革对象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学费等情况请分别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住宿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定向培养的北京考生不解决住宿。
九、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0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三年级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graduate.bnu.edu.cn。
2.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请点击查看。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公布,请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