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 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调 剂
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湖北师范学院各专业方向之间调剂。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至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以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grad.hbnu.edu.cn)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各招生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目录。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湖北师范学院!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 电 话:0714—6574229
联系部门: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网 址:http://www.grad.hbnu.edu.cn E-mail:hbnuyz@sohu.com
北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招生
人数 指导
教师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单位代码:10513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435002 联系人: 余 老 师
电 话:0714-6574229 传 真:0714-6574229
(含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01中文系
(0714-6512330)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1.汉语语言学理论
02.汉语修辞学
03.汉语语法史
04. 汉语词汇学(含训诂学)
050101文艺学
01.叙事文化学
02.文艺美学
03.中国古代各体文学理论与批评
04.中国现当代各体文学理论与批评
12
12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
203日语
③602语言理论基础
④402语言学综合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
203日语
③601文学理论基础
④401文学评论写作
复试科目:
语言文学知识综合
复试科目:
语言文学知识综合
同等学历加试两门:
1. 中国古代文论
2. 西方现代文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