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综合性本科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通过了全国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位于湖北省第二大沿江开放城市──黄石市,前身华中师范学院(今华中师范大学)黄石分院,建于1973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恢复高考后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黄石师范学院。198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学院改名为湖北师范学院。校园占地面积2002亩,校舍总面积38.
学校现有16个教学系(部)和3个二级学院,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已有30多年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770余人,其中教授94人,副教授178人;博士115人(含在读),硕士277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湖北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7人,省级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级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7人。近五年来,学校主持各类科研项目537项,出版学术专著32部,发表论文4115篇,其中被SCI收录155篇、EI收录93篇、ISTP收录14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47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6项,其他科研奖项95项,获得发明专利2项,科研成果转让5项,应用成果被采用31项,直接经济效益6000余万元。
学校已建成“生化分析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高校化学实验教学”省级示范中心和“电子电工基础实验”省级示范中心,建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数学、物理4个省级品牌专业,语言学、文艺学、应用数学、光学、分析化学5个省级重点学科,数学、化学、光学等5个省级创新团队,4门省级精品课程和8门省级优质课程,另有2个一级、20个二级硕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学校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00多万元,固定资产8亿元。图书馆面积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健康为本,创新为魂。近年来,报考湖北师范学院的第一志愿录取率均在90%以上,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0%以上。学校建校30多年来,共为社会培养输送了5万名各类毕业生,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毕业生良好的素质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和认可。在新的世纪,学校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战略,为把学校建成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多科性、实力强的湖北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湖北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08年,湖北师范学院共有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划招生50余名(具体招生指标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录取时,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考生情况和社会需求在各相关专业间作适当调整。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在复试中被录取的考生,一律公费攻读;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多种奖学金;自筹经费生,如果经济困难,入校时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2008年如果国家实行研究生培养经费改革,我校目前执行的有关经费政策若与国家新规定不符者,则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一、 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