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每年分春、秋两季招生。
1.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05年9月1日—9月30日;
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22日—23日
2.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06年2月1日—2月28日,
考试时间: 2006年3月18日—19日
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地点:北京。
四、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培养单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六、体检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入学时间
具体入学报到时间:每年的三月或九月。
十、其它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