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四川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之一,四川大学根据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要求,2006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约4600名,各学科专业(除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我校共有16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5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后,我校自主新设的二级学科专业。
三、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的院校,2006年招生规模约150名,详情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四、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2006年我校计划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约120名。详情见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五、2006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和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①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chinayz.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六、报考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者,请在网报时的备用信息栏内注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
七、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但报考计划外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符合规定体检标准。
八、报考临床医学(含口腔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未获得医师执照前,不能进入临床科室从事临床技能训练。
九、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应在大专毕业二年后且外语应通过国家四级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方能报考。报名时应附上大专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复试时须加试二门(笔试)本科主干课程。
十、考试科目中的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101政治理论及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十一、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关于业务课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向相关学院咨询。
十三、联系地址:成都市磨子桥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招办。
邮政编码:610065 。咨询电话:028-85403337、028-85403008
十四、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将在我校校园网公布,请留意我校校园网主页:http://gs.scu.edu.cn/
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说明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二○○二年九月前毕业参加工作者)以上。
3.必须是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chinayz.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三、报名手续:
1.单位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4.已发表的优秀论文或著作、获奖项目证书等;5.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名称与统考一致,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
五、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生招生统考一致,考试地点:四川大学。
六、录取、就业:
在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在职单考指标内自主划线录取。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我校录取的单独考试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外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后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毕业后一律回原委托单位工作,委托单位应向我校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方式:
1.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校全脱产学习,学制为二年至三年。
2.为了紧密结合委托单位的实际情况,委托培养研究生可带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等到校,以便结合实际进行研究生培养。
3.可聘请委托单位符合指导教师条件的专家做兼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若委托单位具备必要条件,可在校进行课程学习,回委托单位进行论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