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
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
才。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
部、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
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受理日期为2005年10月8日—31
日每天8:00-23:00。(以06年教育部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于
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
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四、考试日期
2006年1月(复试时间约为2006年4月)
五、考试地点
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工作
我校专业课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
求,以及结合起来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为口试和笔试相结合。
七、录取工作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
单。
八、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半。
九、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1035
咨询电话:(024)62269896 62266962
传 真:(024)62266962
沈阳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syugs.org.cn
E-mail:yjsb03@syugs.org.cn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沈阳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10044
联系人:卢老师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
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
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
才。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
部、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
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受理日期为2005年10月8日—31
日每天8:00-23:00。(以06年教育部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于
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
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四、考试日期
2006年1月(复试时间约为2006年4月)
五、考试地点
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工作
我校专业课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
求,以及结合起来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为口试和笔试相结合。
七、录取工作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
单。
八、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半。
九、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1035
咨询电话:(024)62269896 62266962
传 真:(024)62266962
沈阳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syugs.org.cn
E-mail:yjsb03@syugs.org.cn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沈阳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10044
联系人:卢老师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
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