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
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 招生类别及人数
2006年我校16个学科专业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硕士生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生28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生源情况及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b.同等学力人员:应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并通过进修、自考或夜大等方式取得的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5门以上科目考试成绩单,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生水平;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d.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只能报考原所学专业,不能跨专业报考。另外,报考市政工程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5.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的招生对象有专业限制,详情请见备注栏。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以国家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现场报名地点在各地研究生报考点,届时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选择、填写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名称、代码;
2.考生所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需提供以下材料,大专学历报考者应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通过进修、自考或夜大等方式取得本科专业5门以上成绩单(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盖有红章);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学籍卡;本科结业生应提交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卡;另外报考市政工程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报考条件(上述第二条)中要求的原件。
五、考试日期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
六、考试地点
由各报考点通知。
七、录取工作
2006年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学校下达给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确定我校的复试分数线,通知考生参加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外语等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经历情况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于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不能复试录取的统考考生,可协助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或其他学校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经统考初试合格后,还另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学校对硕士生正常学习期间发放普通奖学金,并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另外,硕士生还可被聘为助教(助研),和教师享受相同的教学酬金。
九、其他
1.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有“▲”表示该专业为山东省重点学科。
2.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两周后硕士生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3.复试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复试办法等内容请于复试前登录我校网站查询,另外可以来函索要招生简章单行本。
4.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均由考生自备,参考书目事宜由各学院负责,往年专业课试题的邮购及其它有关事宜由研招办负责。
5.有关招生详细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qtech.edu.cn)查询。
十、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 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33 电话:0532-85071303 Fax:0532-85071700或0532-85071303
网址:http://yjsh.qtech.edu.cn E-mail:yjshk@qtech.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