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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基本线:前三门考试科目(即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政治47分,外语47分,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75分。执行此分数线的考生界定要求同前。
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名单见附件三。
2、各学院(系)确定本学院(系)复试线
对所有非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有关学院(系)应在满足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合格线,并在复试文件中公布。各学院(系)也可在满足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系)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系)各学科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的复试线。
3、复试工作原则
(1) 各学院(系)对满足复试线的考生,应在同类学科范围内按四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进行排队,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院招生规模(不含国家推免及校内推荐生)的120% - 13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所有合格考生都应参加复试。
(2) 各学院(系)需报送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同时报送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的百分比,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公布。
(3) 复试应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人文素质、健康状况等。
4、复试办法及要求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满分170分)包括外国语听力考试(满分20分,时间30分钟)(学校统一命题)和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50分,时间2小时30分钟)(各学院负责命题)。
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萦撬谘Э贫杂Φ谋究浦鞲勺ㄒ祷】魏妥ㄒ悼危咛迳婕翱颇考胺段Ъ餮г汗嫉摹案词灾傅肌薄1适缘目际允奔浜涂汲∮裳M骋话才拧1适允奔湮?月19日,各学院的考场安排将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满分50分)为口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为主。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3)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4)科研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5)外语口语及专业应用情况;6)特长与兴趣。考生应自行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每一面试小组的考试教师人数应不少于少5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深圳研究生院及威海校区的教师可根据情况参加相应的复试小组。
(3)有关说明
初试成绩和复试中笔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考生可免予面试。免予面试的成绩线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部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满分计。
对复试中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合格线。外国语听力考试的合格线由学校确定,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的合格线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将不具备被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笔试答卷上选择报考校本部、深圳研究生院或威海校区的顺序,国家推免生和校内推荐生在面试时选择该顺序。考生对校区的选择以复试时填报的内容为准。
(4)国家推免生和校内推荐生
国家推免生和校内推荐生(推荐条件见研院发[2005]2号文件)在录取时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复试,原则上采用面试,面试要求参照第4(2)条中的相关规定,具体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外校选入我校的国家推免生可由各学院委托学生所在学校(学院)代为进行面试,有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四。各学科参加单独复试的国家推免生和校内推荐生合计不超过学科录取规模数的40%,超过部分的校内推荐生按第4条规定进行复试。
5、录取
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四门统考科目与复试成绩之和,校本部、深圳研究生院及威海校区将根据考生的填报顺序,对100%范围内的合格考生(国家推免生和校内推荐生除外)按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首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复试合格的国家推免生和40%范围内的校内推荐生即被我校录取。
各学院(系)应按学科专业填报拟录取名单表(见附件五),录取类别按国家经费、自筹经费等分类填写。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也按同样要求填报拟录取名单表。
对经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尽快通知其本人。复试结束后应将未录取的考生名单尽快返还研招办,以便调剂录取。
6、其它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并给予复试成绩。
四、调剂录取
1.对本学科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校内调剂必须首先在已参加报考学科复试的考生中进行。
2.对调剂录取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六),送交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由学科统一报送研招办。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校内调剂考生的电子文档转交接收学科。校外调剂考生的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提供,研招办将在后期进行复核。校内外的调剂考生都应参加录取学科组织的第二次复试。第二次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学院(系)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主。
3.由于今年招生为网上报名,所有考生都没有纸面文档。调剂考生基本情况反映在其电子文档中。
4.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调剂录取应严格按照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3月25日开始,不得提前。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在3月28日下班前,将已接收的调剂考生名单及第二次复试成绩报送研招办。
五、关于收费
对今年录取的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仍按学校2003年的有关文件进行收费,即自筹经费硕士生交纳的学费额度为6000元/人·年,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学费额度为10000元/人·年。自筹经费硕士生应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书(见附件七),由学生本人、录取院(系)、研究生院各执一份。对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其所在单位应与学校签订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由研究生所在单位、录取学院(系)、研究生院各执一份。对部分基础类学科的自筹经费硕士生,仍按学校政策收取50%的学费,学科名单见附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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