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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Guidelines for Clinical Laboratory Safety)
作者:佚名 来源:生物秀 时间:2007-12-15

    5.实验室微生物安全准则
    5.1引言:在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接触标本和操作过程中,可能被感染。临床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三类:
    5.1.1 病毒,如: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5.1.2 细菌,包括:球菌、杆菌。
    5.1.3 其他病原体: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5.2 感染途径
    5.2.1 空气传播: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
    5.2.2 经口传播: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入人体引起传染。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5.2.3 直接接种: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5.2.4 粘膜接触: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
    5.2.5 节肢动物媒介:蚊、蜱、蚤和其他体外寄生虫都是潜在的传染源,特别是当室内喂养有动物时。
     
    5.3 血源性病原体
    5.3.1 间接接触: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都面临着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可能性。为了减低对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HBV)、丙型肝炎(以下简称丙肝HCV)、艾兹病(简称HIV),每个实验室都应制定“控制接触感染原的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⑴目的;⑵一般管理(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职责、年审和改进措施);⑶感染风险评估;⑷执行的方法(工程学控制、实际工作控制、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内务管理);⑸疫苗接种;⑹接触病原体后的评估和随访(包括专业医务人员的处理和他们的书面意见,以及医学记录保存);⑺标签和标志;⑻资料和培训(课目、方法和记录保存)。
    5.3.2 备注:所有的单位都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另外,每个实验室都应确定每个职员工作岗位的潜接触的程度。一旦确定有接触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应采取硬件控制和操作过程控制,以减少或消除接触这些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工作服、实验服、面罩、面具、护目镜、安全镜和鞋套等。并讲解何时使用和如何使用。
    5.3.3 常规预防措施:
    * 来自所有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容器里,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采集标本时应防止污染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检验单。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包装袋)。所有的标本应加上生物危害标签。
    * 所有处理血液和体液(例如:取下真空试管的塞子)的工作人员都应戴上手套。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 对于组织学和病理学检查、微生物培养之类的常规操作,并不需要在生物安全橱内进行。但是,如果操作过程中会产生气烟雾或飞沫,则应使用生物安全橱(Ⅰ级或Ⅲ级),这些操作包括混匀、超声雾化和剧烈搅拌。 (生物秀实验频道 www.bbioo.com)
    * 实验室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
    * 使用注射器和针具时应防止受伤。禁止用手将针套重新套在针头上、禁止故意将针头弯曲或折断、将针头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或对针头进行其他操作。所有锐利物品在使用后都应放入贴有清晰标签、不会被刺破的容器内,然后运至处理场所。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应就近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为防止装得过满意外伤人,应在装满后尽快运走。
    * 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可使用新鲜配制的漂白粉溶液(次氯酸钠1:10稀释液)和2.5%甲酚溶液或其他有效的溶液对所有的工作台进行消毒。漂白剂溶液应至少作用15分钟,使用其他的消毒剂可参考其产品说明书。
    * 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前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
    * 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
    * 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
    * 如果实验人员工作时有可能接触到血液、其他可能具传染性的物质、病人的粘膜或要损伤的皮肤、或在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都应戴上手套。在进行血管穿刺时,包括静脉采血、手指或脚背穿刺,也应戴上手套。如果手套破损、刺破、或失去其屏障功能,则应尽快更换。清洗或消毒会损害一次性手套的质量,故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手套,在接触病员后应更换手套。
    * 工作区应使用吸收性强的纸张覆盖。在移液、混合、振荡、搅拌或离心时,必须防止发生气烟雾。
    * 为尽量减少在紧急情况下采用口对口的复苏术,应在那些可能需要进行复苏术的地方,备有复苏包或其他通气装置。
    * 患有渗出性病变或湿疹的医务人员在痊愈前不得直接接触病人,也不得接触医疗设备。
    5.3.4 乙型肝炎病毒免疫接种:各单位均应为可能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工作人员免费接种乙肝病毒疫苗。工作人员可以拒绝接种,但应在表示拒绝的协议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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