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手册旨在针对危险度1~4级微生物提出不同等级生物安全水平实验室所应具备的最低要求的指南和建议。虽然其中的一些建议对于某些危险度1级的生物体来说可能没有必要,但是这些建议对于训练工作人员掌握规范(安全)的微生物学操作技术(GMT)来说是必要的。
诊断和卫生保健实验室(以公共卫生、临床或医院为基础的)必须设计成二级或二级以上生物安全水平。由于没有一个实验室能够完全地控制其所接收的标本,故实验室的操作人员可能会接触比预期更高危险度的微生物,因此,在制订生物安全计划和政策时要注意到这种可能性。在某些国家,临床实验室必须经过认可。全世界范围都应采纳并实行生物安全标准防护[2]。关于一级和二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基础实验室的指南,本手册介绍得较为全面、详尽,因为这些指南对于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都是最基本的。后面介绍的(第4章和第5 章)三级生物安全水平的防护实验室和四级生物安全水平的最高防护实验室所应遵循的指南,则是对上述指南的修改和补充,用于操作更危险的病原体。
操作规范
本规程中列出了最基本的实验室操作和程序,他们是微生物学操作技术规范的基础。在规划实验室和国家级实验室项目时,可以根据这些规程来制订实验室安全操作的书面程序。每个实验室都应该采用“安全手册”或“操作手册”,其中定义了已知的和潜在的危害,并规定了特殊的操作程序来避免或尽量减小这种危害。规范的微生物学操作技术是实验室安全的基础,而专门的实验设备仅仅是一种补充,绝不能替代正确的操作规范。下面列出了一些最重要的概念。
进入规定
1、在处理危险度2 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时,在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图1)。
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5、进入动物房应当经过特别批准。
6、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动物不得带入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