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3月22日在京举办“中国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学术研讨会”,研究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现状以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加强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以提高医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国际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确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会更高,创新的任务会更重,难度会更大。药品的研究生产需多学科协作,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这也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在药品行业中的重要地位。医药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依赖程度往往高于其他行业。我国开展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时间不长,当前的重点是对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药品的行政和司法保护等相关政策进行研究。
专利保护渐与国际接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秘书长武晓明说,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体系完整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与国际接轨。
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审查部张清奎说,药品发明投资大、风险大、难度高、周期长、市场广,该领域的发明对专利保护的依赖性最强。加强专利保护有利于新药研发的投资和新药的产生,弱化保护有利于仿制推广和降低药价。基于目前我国制药行业的状况,弱保护有利于跟踪研究和低成本地利用世界先进技术,这是近期内占小便宜。若从长远利益看,加强保护才能提高能力和加快发展,缩短成为制药强国和进入创新型国家的时间。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经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新药就不会被发明出来。
北京市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蒋洪义律师说,我国对药品实行专利保护的时间不长,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比较缺乏,医药界和法律界还没有来得及对药品专利保护的特殊性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但司法实践已经把这方面的问题迫不及待地摆到了我们的面前。
药品专利申请热情不高
“中国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学术研讨会”上披露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医药企业对申请药品专利的热情并不高。
这项近期完成的调查由天津药物研究院承担,调查对象以化学药、中药、生物制剂等三类企业销售额前100名企业为主,共有140家企业。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当开发一项具有新颖性和创新性的技术时,首先考虑申请专利的单位占68.2%。认为应该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起来的占9.3%。总体上,企业对申请专利热情并不高。
调查分析认为,影响企业申请专利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国家打击侵权不力;企业维权成本太高;投入到产出的周期太长,投入风险大;专利产品不一定能成为核心竞争力产品,对企业盈利影响较小。调查发现,110家国内企业销售额前5名的主要制剂产品,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只有12个产品,1~2亿元的有18个产品。这中间只有10家企业对主要产品进行了发明专利的保护,大部分企业的主要品种无法用专利进行保护。概括起来,我国企业的现状是:创新和专利人才严重缺乏,资金投入不足且分散,专利与企业的盈利不一定成正比。
140家接受调查的企业中,有近40家企业对国家专利政策法规及政府部门的专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