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医药学具有不可替代的比较优势
几千年来,中医药发展形成了一套现实与超前兼具、普济与深入兼备、以简便廉验为显著特点的系统的医疗保健体系。
中医学主张防重于治,强调养生。防病养生的方法以心理卫生和心的调摄为首要。而这正是西医过去忽视现在刚开始重视的东西。中医强调上工医未病,即预防疾病产生,小病要及时治,以免变成大病。这正是现代预防医学所要求的。
中医药简便廉验。中医防病,春夏秋冬四季,从食补食疗,到拔罐刮痧,许多民众都从中医中学习了一套预防疾病和对治小患的办法。中医治病,从使用中草药到针灸、推拿,许多中医医生都有一整套对治一般疾病的方法。
中医在防大疫上,也屡建奇功。东汉建安年间伤寒病大流行,张仲景提出伤寒论,有效制止了伤寒传播。明代末多次大疫,吴又可的温病论和叶天士的“卫气营血”辨证,形成和完善了温病学说,中华民族在制服传染病上又进了一大步。曾是历史上可怕传染病的天花,北宋年间中国就发明了通过种人痘预防天花,后传入欧洲改进成为牛痘。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西方那样一死上千万人的传染病,重要原因就是中医发挥了特殊作用。
中医对近几十年的一些重大疾病的防治作用也十分显著。50年代以来我国多次流行乙型脑炎和麻疹。中医疗效超过世界水平,且无后遗症。20世纪90年代,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DC)对1988年上海以中医药为主治疗乙肝重叠甲肝与1983-1988年美国本土西医药治疗同类疾病的死亡率进行了统计对比,结果为“0.05%∶11.7%”,亦即中美的死亡对比是“1∶234”。今年的SARS防治,中医作用已为世界卫生组织承认并高度评价。
中国需要建立适合国情的新型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在70年代,我国曾以世界1%的卫生费用,解决了世界22%人口的医疗保健,公共卫生体系使医疗人口覆盖率高达85%,创造了发展中国家的奇迹,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赞扬。一个基本原因是,中医药学和以中医为主、中西医并举的农村合作医疗发挥了重要作用。近20多年来,中国的医疗事业、主要是西医取得了空前发展,但主要的受惠者是城镇、且是城镇中有公费医疗保障条件的部分人,80%左右的农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被排除在外。在普遍医疗卫生服务上,现在中国与世界的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为此,中国受到了世界的批评。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卫生保障公平性进行了评价,中国被排在倒数第4位。
中国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重新思索医学事业发展战略,建立新型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这个体系必须是普遍服务的,真正以全体中国人民作为服务对象;必须是公平的,真正让大多数人都能享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必须是价格合理的,真正让大多数人都能够支付得起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必须是方便有效的,真正让大多数人能够享受方便与快捷、效率与效果兼具的基本医疗服务。总之,这个体系必须是为13亿人服务而不只是主要为2—3亿人服务的。这个新型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必须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并重。要建立这样的新型体系,必须重建中医药重要战略地位,振兴中医药学,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重大作用。
五、重建中医药重要战略地位,实施中医药五大振兴工程
纵观我国各行各业,最有实力、最有优势、最有后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唯有中医药。要解决13亿人民的健康问题,就必须重建中医药的重要战略地位。为此,需要将中医药作为重大专项列入国家目前正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之中,彻底改变过去重视西医、不重视中医的做法。
此外,建议国家实施“中医药五大振兴工程”。
(一)中医药政策法规保障工程
长期以来,体制和政策法规对中医药的歧视和排挤,使中医药始终未能与西医药并行发展。
众所周知,政策法规往往决定一个产业的存亡和一个学科的存亡,甚至决定一个民族的存亡。日本明治维新从法律上肯定了西医药是唯一合法的医疗保健体系。日本中医药因之断线近百年,时至今日日本也没有中医。解放前,国民党政府千方百计消灭中医药,始终未能得逞。解放后,尽管中央领导对中医药发展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但是在体制、机制以及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上,往往不利于甚至阻碍中医药的发展,或者从思想上要将中医药改造成为西医药。我们必须看到,中医药的医、研、教各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政策法规造成的。如何在法律和体制上保护中医药的发展,是一个根本问题。我国发展传统医学是受宪法保障的,但是并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如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医药管理条例》,严格讲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因为它没有按照宪法的规定,把中医与西医放到同等地位,甚至没有一个执法主体。我们必须按照宪法第21条规定制订政策,即按照“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并重的大法来修订所有有关政策法规,改变有关体制,使之有利于中医药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