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考察其发展轨迹,不难深切感受到一个鲜明特点,那就是充满争议。生命伦理学的40年,几乎每一步、每一个问题都有争议。其中,争论最激烈、影响最大的也许是克隆人之争。对于这场仍在进行中的争议,我不想评述其是非曲直,而是关注其提出的或蕴含的可能更根本更重要的问题:生命伦理学能否成立,能起什么作用?
克隆人之争
自从1997年2月,英国罗斯林研究所宣布克隆羊“多利”问世以来,有关克隆人的争论一直不断。我一直坚持反对生殖性克隆,反对的理由主要有:(1)不安全。虽然克隆技术近几年发展迅速,但目前克隆动物的成功率还只有2%左右,贸然应用到人身上,克隆出畸形、残疾、早夭的婴儿,是对人的健康和生命的不尊重和损害。(2)可能影响基因多样性。克隆人的“闸门”一旦开启,人们很有可能会以多种多样的理由来要求克隆人或“制造”克隆人,出现所谓“滑坡效应”或“多米诺骨牌效应”。法国科学家让·保罗·列纳曾指出:“到那时,萦绕在每个人心灵的最高梦想将是从生物角度完善自身。随着我们消灭疾病的愿望越来越强,有朝一日我们也一定会出于要传给后代一个可靠的基因的愿望而真心接受一个克隆生殖的,已事先设计完毕的孩子。”果真发生这种状况,将危及人类基因库的多样性,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3)有损人的尊严。根据公认的,人是目的而非工具以及每个人都享有人权和尊严的伦理原则,生命科学界和医疗卫生界自然也要遵循。克隆人恰恰背离了这些原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等都以此作为反对克隆人最重要、最根本的理由。
赞成或支持克隆人者,往往(或明或暗地)认为反对者站在反科学的立场上,妨碍了科学发展。是不是真的有人从反科学的立场出发来反对克隆人呢?应该承认,有。1997年3月14日,在美国总统生命伦理咨询委员会讨论有关克隆技术(包括克隆人)的伦理问题时,一个叫“善待动物”的组织曾打出“克隆是恶魔”的横幅。当然,这只是一个极端的小例子。
赞成或支持克隆人者,更多的是强调伦理规范和原则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变革。被称为“克隆人三剑客”之一的美国生殖学家札沃斯说得很形象。他说,试管婴儿刚出现时,也发生过激烈的伦理争论,遭到许多人的反对,而现在试管婴儿就像“切片面包一样平常”。言下之意很清楚,克隆人也一定会被普遍接受,像切片面包一样平常的。
更有趣,也更发人深思的是,反对者和赞成者都举起了科学和人道这两面大旗。赞成者认为,克隆人有助于深入认识人的生老病死,体现了科学不断进取的精神和科学自由的原则,是阻挡不了的;反对者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强调,禁止生殖性克隆,正是为了科学更健康、更有序地发展。
生命伦理学能否成立
按照某些赞成或支持克隆人者的逻辑,生命伦理学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只要有科学技术就足够了,只要跟着科学技术走就行了。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到底需不需要生命伦理?
长期以来,相当普遍地存在一种理念,那就是认定科学是价值中立的,属于事实判断;而伦理道德正相反,属于价值判断,两者互不相关。曾经流行一种颇为形象的说法是,科学家如果关心伦理道德问题,就好比“脱下了科学家的帽子”。


